2021年2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公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并于4月1日生效。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将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单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纳入法治轨道,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pdf